为进一步标准我市修建废物运送车辆办理,保证我市修建废物运送车辆车型标准、标准一致,依据《云南省城市建设办理条例》、《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办理条例》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逐渐加强修建废物办理工作方案的告诉》(昆政办﹝2016﹞182号),昆明市城市办理归纳行政执法局、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昆明市交通运送局、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一起拟定并于2017年5月25日印发了《昆明市修建废物运送车辆职业专用功用标准》(昆城管联﹝2017﹞5号),自该文印发之日起,在我市新增从事修建废物运送的车辆须契合该文标准及要求。
《昆明市修建废物运送车辆职业专用功用标准》全文内容详见昆明市城市办理归纳行政执法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