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8-20 16:21:33 | 作者: 产品中心
2022年初,华夏早报-灯塔新闻多次接到广西桂林灌阳县群众投诉,称灌阳县境内20多家石料生产企业粗放式生产,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群众生产生活受到较大影响。华夏早报-灯塔新闻记者赶赴灌阳县境内实地调查发现,灌阳县石料生产行业存在的套用手续非法采矿和倒卖矿产资源等问题更为突出。
根据村民的提供的信息,华夏早报-灯塔新闻来到位于G76厦蓉高速灌阳北出口,在出口左边不远就是一块非常醒目的指示牌:灌阳县天盈实业有限公司。记者顺着指示牌来到了这家生产企业,却发现当天企业并没有生产。
针对村民的投诉,记者正常采访了公司的现场负责人。该负责人承认去年下半年和今年年初他们的环保设施出了一些故障,导致没有按照环评批复文件要求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确实造成了一定的污染。但是已经被桂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了。此后他们也根据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做了整改,但是现在由于受到周边市场环境的影响,公司已濒临停产。
记者在天盈公司办公室看到在醒目位置悬挂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采矿许可证》显示,该公司的采矿权还有八年,为什么现在就面临停产呢?
对于记者的提问,天盈公司负责人王总犹豫了很久才和记者说,“现在只能是亏本支撑。但是什么原因我不能讲,讲了会得罪人,以后我们在这个圈子就没法儿做生意了。”
根据天盈公司负责人提供的一份“桂市环灌阳罚【202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天盈公司对石料堆场没有采用塑料膜覆盖、三面遮挡、顶棚遮盖及喷淋洒水等降尘措施,导致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无序排放。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对天然公司作出了罚款74637元的行政处罚。
既然桂林市生态环境部门已经对违法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而且该企业也已经进行了整改,那为什么村民还持续投诉?
举报的村民和记者说,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的不止是天盈公司这一家,虽然天盈公司被处罚后整改了,但是灌阳县境内其他还有很多石料生产企业一直在持续排污,却从未受到任何处罚。
记者检索灌阳县石料生产企业发现,灌阳县境内合法登记并拥有采矿许可证的石料生产企业仅有天盈公司一家。但村民却说有20多家企业在进行生产并造成环境污染。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村民和记者说,灌阳县除了天盈公司之外,还有好几个以工程建设项目取土点名义开设的采石场,无证的碎石加工点就更多了。
记者根据村民提供的信息,对广西交投集团和华邦建投集团以及贵州路桥集团承建的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几个标段的取土点和灌阳县双百双新科技产业园苦竹山三通一平项目现场及十多个碎石加工点进行了实地调查。
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采矿企业应当按照环保“三同时”(即建设项目中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要求建设污染防治措施,即使是临时取土点,也要参照有关要求。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对天盈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碎石加工场也应当“采用塑料膜覆盖、三面遮挡、顶棚遮盖及喷淋洒水等降尘措施”。但是,记者看出灌阳县境内的这些采石场和碎石加工点全部没有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严格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灌阳县天伦燃气站旁的碎石场和灌腾碎石场也只是简单采取了三面遮挡、顶棚遮盖措施,其他基本都是露天堆放,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无序排放。
环境污染是群众看得见、浮于表面的问题,而那些藏在背后的套用高速公路建设取土手续非法超采,倒卖矿产资源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很多人却讳莫如深。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采石场和碎石加工点并非合法登记成立的市场主体,也没有一点合法手续,更加不用说《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和《取水许可证》了,但他们却一直在持续生产。
记者检索发现,广西电视台等广西本地媒体曾在2021年12月份对全州县、灌阳县两地的采矿和碎石行业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过报道,当地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些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在2021年年底及2022年年初,灌阳县有关部门曾多次采取专项行动,打击并关停了一些非法的碎石加工点,甚至对四起非法采矿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但是没多久,一些加工点又死灰复燃,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很多从高速公路建设工地上拉出来的超采的石料就是这些碎石加工点的原料来源。这些石料大多来自于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施工现场,这条高速公路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担任业主,项目是国家公路网规划“11条北南纵线”之一的呼和浩特至北海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建设需要,高速公路沿线的地方政府往往会按照临时用地的要求,审批高速公路建设的取土点和弃土点。而取土主要是为了路基回填,路基填土均采取大型取土场集中取土方式。取土点的设置应当本着节省用地,利于环境保护,预防水土流失的原则,严禁乱掘乱挖。在国家建设项目依法设置的取土点发现和开采的矿产应当就地存放,报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采,更不得盗采出售,否则将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高速公路建设时采掘的土石方只能用于高速公路建设,不能对外销售。
在湘江战役新圩阻击战酒海井红军纪念园(当地人俗称“红军帽”)后面就是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一标段。航拍照片显示,这个标段的碎石加工点还设置了移动碎石设备。但是很多从取土点采掘的原石却没有在高速工地进行破碎使用,而是不间断的拉到工地外面。
9月7日下午,记者通过蹲守发现,从一标段采石场拉下来的砂石运输车辆装满后一般在酒海井红军纪念园后面的路边进行集结。大约有5部车到齐后他们会集中出发,沿241国道运输到灌阳县一些工地、碎石加工店和隔壁的全州县运输。
记者跟随运输车一路出发,发现这些石料一部分拉到全州县城成鑫砼业公司一墙之隔石料场堆放,在这个石料堆场内也有全套的碎石生产设备。另一批拉到了灌阳县天伦燃气站旁的碎石堆场,在该堆场的大棚里也存有大量不一样的规格的碎石,各种设备在不停作业。还有一批则是拉到灌阳北高速路出口与241国道叉口外新建的加油站工地。
9月8日上午记者继续蹲守,发现这次几辆车集结后陆续将石料拉到永安关至灌阳357国道长坪村路段施工现场。在施工路段旁边,记者看出了多个占用林地设置的堆场,存放了大量碎石。
有村民和记者说,在灌阳县像这样的堆场及及加工点有十多个。一些老板借助高速公路施工的机会,从高速公路所谓的取土点低价购买和囤积大量石料原石,然后购买碎石设备不停的加工生产。
“现在修高速路是个契机。”一个碎石加工点老板和记者说:“不管是采石头还是购买原石回来破碎加工都有很好的借口,以后高速修好了就再也没这么好的机会了。”
灌平高速的业主单位是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常来说,业主单位发包给建筑设计企业时,高速公路每公里的规划、设计、施工所使用的碎石总量与金额在没再次出现重大地质环境变化时是既定的,总投资额也是相对不变的。高速公路的建设整个工程的开挖土石方量与回填土石方量基本平衡。但是如果通过变更设计,增加取土场和弃土场,会导致整个工程开挖土石方量与回填土石方量严重不平衡,增加建设成本。这种明显吃力不讨好的事还有人趋之若鹜,那肯定是有其他利益牵涉其中。
据《灌阳县2021年第三次土地和城乡规划建设审批专题会议纪要》显示,灌平高速2标段罗家坪平整区内122.62万吨矿石用于灌平高速2标路段建设,使用者需缴纳300万元使用费。西山坪石英砂深加工项目工业用地平整区内土方量3.92万m³,石方量23.33万m³,用于灌平高速3标路段建设,使用者需缴纳20万元使用费。这个矿产资源出让价格能够说是十分优惠了,也体现了当地政府对高速公路建设的支持。
那么高速路是否会因自己开采加工石料就必然降低了成本呢?记者调查后却得出了否定的答案。
据灌阳县矿产资源出让资料显示,灌阳县天盈实业有限公司缴纳2000万元矿产资源费取得了450万吨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的采矿权。因此,想要取得采矿权,除了登记成立合法的市场主体外,还要向地方政府缴纳相应的矿产资源费,经营销售要向税务机关交6%资源税,3%的销项税和1%的附加税,正规企业销售后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还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才是合法收入。产品还要有检验合格报告、出厂合格证。
据村民介绍,灌阳县多个碎石加工点和石料存放地点的石渣石粉,其生产原料都来源于高速公路取土点。这点碎石加工点也不是在高速的施工红线图内,更不是为了高速公路的建设需要,而是赤裸裸的非法对外销售。这些以取土点名义设立的采矿点和加工点,已经在实质上完全规避了法律的监管。更加魔幻的是有些非法的碎石加工点从取土点低价买来原石加工成石渣石粉后,又与一些中标高速公路供应商的贸易公司合作,又以市场价卖回给高速公路的施工标段。
仅灌阳县357国道长坪村路段施工点、灌阳县金伦燃气站碎石储运加工点、灌阳县文市旧变电站碎石加工点和全州县成鑫砼业隔壁堆场四个点差不多就囤积了160万m³的石渣和石粉,折合约250万吨。按照30元/吨的市场折中价格,这些石渣和石粉价值近7500万元。
打着高速取土点和工业园区“三通一平”的名义进行采矿,在实际取土需求之外,通过人为暗箱操作,在施工红线图内硬是超额采掘巨量石料非法倒卖。而这些石料通过非法的无证碎石加工点销售后,采取现金交易和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完全规避了纳税义务,造成巨额税源流失。
“群众是乱说的,你们别听,我们这里的秩序很好!”9月14日,灌阳县生态环境局长唐盼文对华夏早报-灯塔新闻称,群众投诉的两个点已经处理好了,去年和前年县政府也组织环保、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存在的碎石点和采石场进行了关闭。
据唐盼文介绍,灌阳县境内有灌平高速和357国道两个在建项目,有一些采石场和碎石点有环评手续,是能够直接进行现场加工的。对那些没有环评手续的无证碎石点,仅9月2日至8日政府就组织执法,又拆除了两家。
唐盼文还表示,有些群众的投诉是不属实的,是乱说的,该关闭的点都已经关闭拆除了,建议媒体要调查清楚。同时,该县境内的无证碎石点也不存在着被查处后又死灰复燃的情况,叫媒体不要听“群众乱说”。